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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洋县和平医院 | 2022-02-06 17:53:17

广大参保群众:

    为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门诊购药,按照中省市医保部门关于做好异地结算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县异地就医医药机构已扩大至42家,其中包括6家定点医院及36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附后)。异地参保人员在参保地进行异地备案登记后,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住院和门诊直接结算报销业务。

异地就医备案小知识:

一、哪些人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1、常驻异地工作人员;2、异地安置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人员);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如随子女到外地长期居住的老人)、异地转诊人员(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人员)。

二、如何进行异地备案?

1、现场办理  群众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住院证、转诊单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洋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大厅(文明路431号)进行现场办理。

2、线上办理  通过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按提示进行异地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电话备案  我县参保人员可通过电话联系咨询县医保中心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做好网上备案,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节假日除外)。

职工医保联系电话:0916-8227223

城乡居民联系电话:0916-8227207

三、异地就医备案后如何进行就医购药?

异地就医人员备案成功后,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居住地开通了异地结算的医疗机构和药店直接进行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

居住地开通了地就医和异地门诊结算的机构可通过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也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就医时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参保地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

附:我县开通异地住院及门诊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

 

洋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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