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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一、住院报销比例:

汉中市统筹区内的城乡居民住院在我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汉中市统筹区内的城乡居民脱贫户,三类人群(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员)住院免交住院押金,起付金200元,报销比例90%。

汉中市统筹区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在我院起付线500元,在职报销比例94%,退休报销比例96%,乙类药品需先自付10%。

二、门诊统筹 :2023年城乡居民门诊统筹100元可在我院一站式报付。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甲、乙类药品均可报付,甲类100%报付,乙类药品患者需先自付10%,丙类不参与报销。在我院报销比例为50%。

三、门诊慢特病:我院为门诊皮肤病慢特病鉴定医疗机构,可以鉴定门诊皮肤慢特病并报销所有门诊慢特病。我院可以鉴定的病种有:1.银屑病;2.系统性红斑狼疮;3.系统性硬化症。患者可持身份证(居民)医保卡(职工)前来办理。我院只能申报洋县的慢病,报销汉中统筹区内的。所需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病历材料(包括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诊断证明、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

四、新职工医保政策  :

个人账户家庭互济: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但父母、子女、配偶必须由参保人在线上(陕西医疗保障网)进行家庭共济绑定,否则无法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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