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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制定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洋县和平医院 | 2021-01-21 09:44:51

为从严从紧做好全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1月18日,咸阳市制定出台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

措施明确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部激活疫情指挥部工作机制,实行合署办公,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县、镇(街办)、村(社区)三级联动,主动开展外来人口、返乡人员排查,强化农村地区学校、托幼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定点诊治,加大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规范辖区发热病人定点诊疗和医疗救治管理,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个体诊所及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减少人员流动,非必须不出境、不出省,返乡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备,减少走亲访友等活动和不必要外出;减少人员聚集,冬春季婚丧嫁娶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婚事缓办,白事只吊唁不聚餐、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严查严管聚众打麻将、聚餐、聚会等各类人群聚集性活动;外出做好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减少路途感染或传播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安全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严格药店管理,发热、咳嗽、抗生素等有关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管理,严防失管失控;强化卫生整治,清理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实行专人收集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做好农村市场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倡导互相提醒,发现违规或涉疫问题时积极主动上报,及时消除疫情防控工作隐患,确保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文章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咸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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