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外科治疗简介 手术不是胃癌治疗的最终点
洋县和平医院 | 2021-07-28 14:04:43
胃癌的外科治疗简介
胃癌的治疗到目前为止,效果仍不够满意。这一方面由于胃癌发病原因尚不清楚,不能在其发病前加以预防;另一方面是多数病例确诊时已属中、晚期病人,疗效自然欠佳。因此早期诊断仍是提高胃癌治疗效果的关键。
一、手术治疗
为目前治疗胃癌的主要方法,也是唯一可能治愈进展期胃癌的手段。因此对胃癌的手术治疗应采取积极态度,只要病人全身情况允可无明确的远处转移时均应施行剖腹手术。
(一)各种手术的选择
1.根治性切除术
也称为治愈性切除。即将胃癌的原发病灶,连同部分组织及其相应的区域淋巴结一并切除,临床上不残留任何癌组织。又因其区域淋巴结清除的范围不同,而分为不同的四种根治术:未将第一站淋巴结完全清除的称R。术式:将第一站淋巴结完全清除为R1术式,同样清除全部第二站或第三站淋巴的,称为R2或R3术式,又可根据淋巴结转移程度与淋巴结清除范围的关系,区分为绝对根治与相对根治二种,绝对根治是指淋巴结清除超越转移淋巴结第一站以上,如第一站淋巴结有转移,施行R2或R3根治,即谓绝对根治。如仅作R1手术,虽然临床上也无残存转移淋巴结,但只能认为是相对根治。
一般根治性胃大部切除的范围,应包括原发病灶在内的胃近侧或远侧的2/3~3/4、全部大小网膜、肝胃和胃结肠韧带及结肠系膜前叶、十二指肠第一部分以及胃的区域淋巴结。有时胃体癌为了清除贲门旁、脾门、脾动脉周围淋巴结,须行全胃及胰体、尾与脾脏一并切除的扩大根治术。癌肿累及横结肠或肝脏左叶等邻近脏器时,也可作连同该受累脏器的根治性联合切除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