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出台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加大奖补力度
为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2020年中药材种植奖补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全市道地中药材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日前,铜川市农业农村局、铜川市财政局、铜川市中医药发展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度中药材种植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就2020年度中药材种植奖补对象及标准、面积核定及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奖补对象主要针对全市范围内,从事中药材规模化和规范化种苗繁育、种植养殖、野生抚育,购置中药材种植、采收、烘制等专业机械设备的经营主体,申报并取得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的组织。
设备补贴方面,对购置中药材种植、采收、烘制等专业机械设备(不含牵引动力部分),按发票额的30%给予补贴;野生中药材抚育补贴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团体或个体开展连翘、山杏、山桃等野生优势中药材人工抚育,且连片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的,经中药材种植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后,一次性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养殖补贴方面,对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具有当地独特品牌且辐射带动能力强,有品牌注册商标和产品市场准入证明的中药材规模化养殖主体,一次性奖补3~5万元;新模式种植补贴方面贯彻落实《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春耕生产及涉农企业项目复产复工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在继续执行《铜川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基础上,对推广采用果药套种、粮药套种等新模式种植的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凡是今年新种植的面积,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
通知还对2020年度中药材种植面积核定及申报程序进行了说明。其中,面积核定原则的总体要求是田间管理到位,植株生长正常,育苗地块无杂草,种植地块无草荒;奖补核查工作的程序步骤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区县核查、市级抽查4个阶段进行。
文章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