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来返渭需48小时内核酸检测
10月23日,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10月16日以来,由“旅行团”引发的疫情传播链条仍在继续向外扩散,为从快从严、科学精准防范疫情输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防控建议。
从省外和发生本地关联病例市(区)的来返临渭人员要提供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为采样时间;无采样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
从省外及发生本地关联病例市(区)来返临渭人员抵达渭南北站和火车站时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就地进行采样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在临时观察点留观,一律不得离开。从甘肃、内蒙古、宁夏等重点区域来返临渭人员抵达渭南东、渭南北、蔺店、桥南等高速出入口交通防疫服务点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采取劝返或就地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额济纳旗、二连浩特、甘肃张掖、嘉峪关、兰州、宁夏银川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临渭人员,近14天与西安等确诊病例游览景区、就餐、住宿、航班、高铁等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来返临渭人员,健康码被赋红码、黄码的在临渭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酒店、工作单位等进行报备,主动做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疫情排查、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从上述地区返回已超过14天的人员,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进行7天健康监测。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有人员坚持不聚集,不外出,自觉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渭南市第一医院、渭南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要如实主动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省外及省内疫情发生地来返临渭人员参观各景区景点、文化旅游场所和在酒店、宾馆、旅店、民宿、洗浴等场所留宿的人员,要提供陕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一律不得进入景区景点、不得入住;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证明,由查验人员询问、登记近14天个人行程信息。各景区景点落实“预约、限流、错峰”要求,广大群众要防止扎堆聚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即日起,原则上不再举办或承办各类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压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辖区镇(街道)初审、区应疫办复审后报市应疫办审批,经审批同意举办的活动,要实行“谁举办、谁负责”,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原则上不邀请发生疫情的省(区、市)代表参加。活动举办期间,每2天对相关人员实行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增加对酒店、会场、车辆等环境样本的采集检测频次。近14天有甘肃、内蒙古、宁夏等省份旅居史或涉及确诊病例相关密接人员以及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各类活动。
广大市民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及以上人群已完成2剂次灭活、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且满6个月以上的,进行1剂次的加强免疫接种,共筑新冠肺炎免疫屏障。密切关注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区动态调整情况,不信谣、不传谣。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发生本地关联病例的市(区)群众确需离开所在地外出的,按相关要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文章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渭南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