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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召开2021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会

洋县和平医院 | 2021-12-13 06:07:50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结果应用,12月13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召开了202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会议。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商机制成员部门、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郝超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疾控中心代表省卫健委通报分析了2021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西安海关有关负责同志结合部门职责,分别汇报了本部门2021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在听取大家交流发言后,郝超英对2021年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既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 “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要凝聚部门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将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认真研判数据分析利用,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交流、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持。各成员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做好不同环节的风险监测。要强化风险监测部门间交流沟通,加强信息共享与风险会商,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在结果分析、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增强部门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三是要强化能力建设。各部门要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配备和实验设备投入,认真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预警能力。同时,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县级的工作培训指导,帮助其履行好最新赋予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科学分析、研判、处置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

文章来源: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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